質詢導言: 10月3日高雄港發生油化船撞紀德艦案,不到一週,10月7日夜晚,不明化學物質順著風勢,從港內飄向市區,惡臭瀰漫數小時,接連兩件與高雄港相關的災害,暴露出重大危機訊息!高雄港一旦發生危險品船碰撞,毒化物可能洩漏將瀰漫市區,危害市民生命安全,事實上,肩負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港務公司等單位,長期收取開導艇費,卻不出動開導艇,未執行危險品船航道淨空勤務,屢勸不改,讓建盟決定赴監院陳情,請監委依職權要求相關單位改善公安缺失,維護市民生命安全,監院10月17日回函,已正式展開調查。 ● 議員赴監院告官為哪樁?危險船舶移泊或進出港須繳費由開導艇淨空航道,但高港長期收錢不辦事! 今年4月17日建盟在都市計畫委員會業務報告中提到「高雄港不僅貨品危險,安全管理也有漏洞,危險船舶開導艇收錢就是不跑!」質詢中,建盟播放6艘化學船進出港錄影畫面(影片連結),證實港務公司高雄港分公司未遵行〈高雄港船舶航行規定〉第16條「危險品船進出港時,應申請雇用開導艇開導並採取特別安全措施。」此外,〈高雄港危險物品碼頭危險物品船舶靠離岸及夜航作業規定〉也提及,危險品碼頭離靠岸都要申請開導艇做前導。高雄港長期收取每次2,958元的開導艇費,年收逾千萬,開導艇就是不跑,無視危險品船發生碰撞時可能的致災風險。(質詢稿電子連結) 面對質疑,高雄港務分公司、港警官式說明滅火,完全避談影片中不見開導艇值勤的事實! 高雄港務分公司聲稱,為維護港區船舶安全,都有要求石化品船進出港須申派港警警艇,作業完成後,船公司依港務公司訂定的港埠業務費率表繳付開導艇費用,為避免申請不實,還有專人進行審查,並請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確實依航商申派作業時間調派開導艇前導;高雄港務警察總隊也指,只要一收到出勤通知,港警局必定指派警艇前往前導,不可能有「不派或漏派」的情事。 為了市民的安全,5月10日市議會8位議員,針對港口危險物品管理訪港務分公司,面對建盟詢問,港務長陳榮聰在所有議員面前,僅以「收錢沒派船退錢就是」、「要求職屬單位檢討改善」四兩撥千金、輕描淡寫回覆。 2017/4/2晚間10點半,危險船舶千百克欽點駛入32號浮筒靠泊,開導艇一樣不見蹤跡。 資料來源:照片郭建盟拍攝、網路截圖 左圖:2017/3/31下午一點半,危險品船舶肯瑞駛入31號浮筒靠泊,依舊不見開導艇依規定領航。 右圖:2017/5/10上午高雄市議會委員會召集人陳信瑜等共8位議員造訪高港分公司了解危險物品管理等業務概況。 資料來源:照片郭建盟拍攝、高市議壇電子期刊、船舶資料網路截圖
● 天意!巧逢港口危險物品專家-監委楊美鈴值日,受理陳情17日立案調查。 10月11日當日受理陳情的監察院值班監察委員為楊美鈴女士,楊監委甫於5月完成「交通部為健全危險物品船舶運輸安全管理」相關問題調查報告,對港口危險物品管理問題極為熟悉。楊監委對建盟陳述頗為訝異,尤其對港務公司收取開導艇費,卻未依規定出動開導艇導航感到不可置信,隨即受理陳情,10月17日建盟收到回函,監察院已正式針對本案展開調查。 ● 白紙黑字收錢都可裝傻不辦,高港危險物品管理與公安標準令人憂慮! 依照港務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提供的業務報告,從作業流程、組織分工、管理機制、法令規 章,可說一應俱全,更鉅細靡遺地針對危險物品查核及督導機制、緊急應變、與未來精進作為,無一缺漏完整陳述。但諷刺的是,既有如此完整制度規章,何以連白紙黑字開收據的開導艇安全作業,都可收錢明不辦事,那還會有多少關係市民安危的法令規章與業務遭束之高閣,說、做各一套未落實執行,讓人擔憂。 ● 高市府與高港危險物品管理沒連結!市民公安不能等,兩項對陳菊市長的積極建議。 回顧10月7日晚間高雄瀰漫化學空污氣味當刻,當環保局自風向確認汙染源與港區相關後,無論海洋、消防、經發、衛生各單位皆僅能「靜候」高港分公司回覆,暴露出高市府無法及時監控高雄港危險物品分布及處置狀況,恐錯失救災時機,亟待改善。 監院調查程序短則3個月,長逾半年,危險船舶管理,關係市民安危,建請陳菊市長,發揮政治影響力,喝令港務公司等相關單位改正缺失,為螺絲鬆脫的高雄港危險物品公共安全管理,鎖緊螺絲,上緊發條。 1要求港務公司回覆有關開導艇業務長期未依規定執勤缺失改進方案,並落實危險船舶的開導艇派遣業務。 2派副秘書長層級參與高雄港危險物品管理相關業務,並由海洋、環保、經發、消防、衛生等單位取得「港區危險品安全管理系統」監控權限,了解高雄港危險物品分布動態,能於第一時間主動掌握災情及時救援。 評論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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