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還記得1989年上映的「當哈利碰上莎莉」這部愛情喜劇片嗎?但今天要談的問題可沒那麼浪漫,是時下正夯的「虛擬貨幣」碰上歷久不衰的「老鼠會」,一部充滿懸疑鬥智推理的實境秀,讓人擔憂究竟這個組合,會從善良民眾口袋「搾出」、「詐取」多少血汗錢? 近期市面上就出現一家搭上虛擬貨幣風潮,鼓吹投資未上市「達斯幣」,公司稱謂「不明」的吸金組織,號稱報酬率接近4000%,附有「置入行銷」報導背書,與多位外籍律師企業家讚聲影片,不禁納悶達斯幣真的那麼好賺? 虛擬貨幣看不見摸不著讓人霧煞煞,郭建盟辦公室實際接洽,發現這是一個「跨國」、「藉比特幣交易規避犯行」,鑽研台灣法律漏洞,讓金管會、公平會、刑事局「抓不到實際犯罪人」、「交易紀錄」拿他沒轍,真真假假、極其高明的「跨國虛擬老鼠會」斂財吸金騙局詐術! 一張廣告圖揭序幕 小資族到好野人統統有賺頭 搭虛擬貨幣風潮炒作未上市達斯幣,強調1本4000利高報酬! 3月初,建盟收到朋友轉寄的一張廣告圖,講的是未上市虛擬貨幣「達斯幣」,標榜投入4千元,待達斯幣上市後,可獲利逾3.3萬元,報酬超過800%,若是1百萬元,更可獲利近4千萬投報率近4000%,強調從小資族到好野人,統統都能投入,賺上一筆。 而該廣告還強調「不需要推薦任何一位客戶,都可以獲得靜態10倍以上的收入」,等於甚麼都不做,就可以躺著賺,廣告還附上警語「投資一定有風險,投資虛擬貨幣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究竟葫蘆裡買甚麼藥?建盟請助理一探究竟,發現又是一個「藉比特幣規避交易犯行」讓你抓不到主謀的跨國老鼠會吸金組織。 投資宣傳網站、影片精美,但仔細端倪露破綻 循網路資訊進入「Das達斯台灣形象網站」,裡頭有叫Netleaders公司董事長John Pretto照片,具20年IT行銷管理經驗,其他高層自普林斯頓大學等名校畢業,公司曾在杜拜、日本等地開說明會。 網站還放了一些照片,指去年底曾在墾丁舉行講座,今年3月4日更擴大規模,在台北的五星級飯店舉辦「金融趨勢論壇」,找來九天民俗技藝團打鼓,宣傳影片看起來氣勢非凡,但仍不免看出一些破綻。這麼重要的盛會,卻無任何台灣金融及企業界知名人士到場。此外相關網站最大共同點,沒有正式公司名稱、地址、聯絡人姓名,只空有連絡電話,擺明躲著你,不讓你找到任何負責人。 依聯絡指示加入line群組,窺視真真假假的虛擬老鼠會面貌 助理依電話指示,加入一個約有180人,大家討論投資問題與經驗分享的稱「DASCOIN達斯幣評估群-引爆全球」的line群組。觀察幾天發現,亂發言或質疑會被踢出,也不斷有舊人去新人來,主要聯絡人為T姓主席與H姓顧問,冷靜沉著、能言善道,明著拉建盟助理吸金投資、發展組織傳銷,靜態坐享比特幣成長配息,動態拉人領取組織對碰獎金。 T姓主席: 有ApplePay團隊撐腰,鼓吹加碼投資100萬,稱「可安排台灣高層見面」! T姓主席傳了3張圖給助理,投資達斯幣有兩種收入,一種是幣值的上升,另一種則是吸收下線推廣的獎金,但僅有6成可兌現,4成會直接再投入達斯幣。達斯幣號稱4月28日至29日上市公開交易平台,助理佯稱要投資20萬元台幣,T游說「目前時間有點晚,能100萬就100萬」,並稱當初是朋友去跟達斯幣波蘭的公司接洽,且自己投入100萬元,確認沒問題,才引入台灣「寧願自己先被騙,也不要大家受害」。T還強調,到了6月會有DasPay,達斯幣大大勝過比特幣,將來只要有刷卡機的地方,就能使用DasPay,且DasPay和蘋果的ApplePay是同一個團隊製作,安全性不用擔心。 H姓顧問:台灣2000投資人,暗示已吸金逾3億,並稱網路發達,台灣沒據點免擔心 H姓顧問則傳來財經報紙的「置入行銷」報導背書,並解釋,只要透過網站註冊帳號,選擇額度,匯比特幣給公司,再上傳身分證件,就能夠取得會員資格,目前台灣會員約2000人,多數人投資在2000歐元以下,但有10%左右的人投資金額達2萬5000歐元(依此計算約已吸金3億元以上)「投資金額雖高,投資成本相對低,划算很多!」。H還解釋雖然達斯幣在台灣目前沒有辦公室,但這幾年網路發達,非常多公司在台灣沒有辦事處「有沒有公司據點不是重點。」。 精心嚴密13道金鑰,打造攻不破的黃金組合,練就台灣法律沒轍的跨國虛擬老鼠會組織 我們觀察這個跨國虛擬老鼠會吸金組織運作有下列重點:
令人驚訝的是,當這13項黃金條件交叉運作,竟可以造就一個讓金管會、公平會、檢調刑事局乾瞪眼,讓你抓不到犯罪證據難以苛責,也碰不到實體的虛擬老鼠會。 透過比特幣交易,讓你抓不到犯罪證據,厲害的境外虛擬老鼠會組織 2015年三起重大吸金傳銷詐騙案,無論是打著「美國上櫃公司所屬關係企業」吸金10億的馬勝金融集團,或是以「關鍵字廣告」當誘餌拉下線吸金25億元的OurPPC案,及「獨門外匯炒作外掛 程式」保證獲利吸金7億元的柯博文集團,這些案件能遭檢警破獲的關鍵,在於有「明確的公司組織」 或能「查扣犯罪所得及金流」。但這回這家達斯幣集團,幾近完美毫無破綻可攻。 ●狡詐一:在台無實體組織人員,靠網站運作的境外公司 CL公司設籍新加坡,《銀行法》第29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6條規定未經特許不得從事銀行、代理募集銷售投資境外基金及傳銷業務。但這家公司僅在新加坡設網站上行銷,無駐台灣公司與人員,網路無遠弗屆,如何界定他公司從事吸金傳銷行為,縱使以犯罪之行為或結果論斷,境外公司違法,現實的是無實體組織跟人可抓。 ●狡詐二:line拉人 微信開說明會的人,全非公司成員,為「吃好逗相報」純經驗分享的好心下線 依《銀行法》第29-1條規定不得向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實際案例看,所有開說明會,參與拉人投資的人,全不是他公司派去的,與新加坡公司無涉,是「吃好逗相報」用自身經驗報你海外賺錢的好朋友,是你歡喜甘願當下線投資,自顧風險與拉人者無關,連刑法詐欺都卡不上! ●狡詐三:交易全用比特幣,隱匿金流查無犯罪所得 《銀行法》第29-1條規定不得….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這條,拿比特幣交易沒轍。所有拉人投資行為,全部不經手現金,投資人只要自己上網站,輸入上線指定的辨識代碼,匯入比特幣即可完成交易。這些上線沒拿你錢,怎稱他吸金獲利,或說他付你獎金,完全是你想賺錢自願投資,沒收沒碰你的錢。刑事單位低調表示,這犯行要被以「違法吸金幫助犯」起訴都難。而對受款端的CL公司,比特幣金流的匿蹤性,自今無可破解,無金流無犯罪所得無從辦起。 ..戳破投資騙局!關鍵破綻底加 →整個投資計畫,沒有贖回機制,錢只進不出! 經政府許可的投資或傳銷事業,除了會有許可字號外,整個投資計畫上車下車的機制都會相當完整。但這場高明的吸金劇碼,只能匯錢上車,卻沒有結算贖回投資的下車辦法,擺明就是一場騙局! 助理與T顧問周旋到最後,終於亮出底牌,直問「整個投資好像看不到贖回機制?」,T坦然承認!但「一支嘴胡纍纍」的他使出烏賊大法,義正嚴詞回覆「如果可以贖回,公司會不穩定」。 虛擬貨幣傳銷騙局,中國2016年前即興起,手法如出一轍,專家5大安全提醒 一篇來自中國人民網的報導(連結點),清楚揭露類似傳銷詐騙手法的真面目。在2016年前即有藉SMI、MBI、馬克幣等26種與達斯幣相同產品題材,包裝成虛虛實實的傳銷投資計畫,同樣稱投資可靜態躺著賺錢,動態拉人頭領獎金。報導指「…虛擬貨幣的“交易行情”,完全由組織者和平台方操控。前期為了吸引投資者加入,往往會把價格炒高,一旦開盤,平台方和組織者就會集中拋售套現,價格狂跌。除了組織者和極少數提早退場的人,其他投資者將血本無歸……」。但這回台灣的達斯幣可憐到連退場贖回機制都沒有! 報導中專家提醒五大辨識真假虛擬貨幣投資方法,值得參考,包含1發行方式、2交易方式、3呈現方式、4是否提供原始碼連結、5交易官網是否是https開頭,這五大點「真」的虛擬貨幣,與「假」的虛擬貨幣即傳銷貨幣,有明顯開放與封閉平台的差異。(詳如文尾附註說明) 遏止「虛擬老鼠會」吸金傳銷騙局犯行: 1.相關單位積極宣導:A比特幣交易背後的犯罪意圖 B類似境外傳銷吸金行為的違法性與血本無歸的風險 2.賦予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對境外公司透過虛擬交易平台吸金傳銷犯刑課責的條文 1. 主管機關加強宣導防社會大眾遭詐騙血本無歸 藉比特幣交易之境外犯罪行為,確實是目前台灣檢警調難以蒐證偵辦的犯罪死角。主管機關金管會、公平會及檢警調等犯罪防治單位,應積極教導民眾辨識比特幣交易行為,背後所隱藏不讓主管機關查緝的犯罪意圖。另告知類似境外傳銷吸金行為的違法事實,遇犯罪糾紛無法保護投資大眾權益,讓投資血汗付諸流水的風險。 2. 增修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法令 建盟助理所碰到的實際案例,H顧問與T主席,之所以可以肆無忌憚地在line微信群組裡吸金,關鍵在於現行刑事歸責,對吸金老鼠會幫助犯的構成要件,需滿足有具體犯罪對象、查獲不法所得與吸金金流等罪證。但這些要件遇匿蹤性佳的比特幣,就變得相當困難。為此,建議主管機關應賦予銀行法與多層次傳銷法,得對類似行為予以禁止的條文,讓檢警單位取得能依法予以勒令禁止相關行為的法令依據。如於銀行法29-1條,增加禁止唆使其於網路等以實體、虛擬形式設置之交易平台投資款項或資金 行為條文文字,讓檢警得立即喝令H顧問與T主席停止招攬吸金行為。 郭建盟建議增修銀行法29-1條文,防制跨國虛擬老鼠會不法吸金犯行。 銀行法第29-1條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建議修正29-1條文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或唆使其於網路等以實體、虛擬形式設置之交易平台投資款項或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附註:專家教您五大辨識「『真』虛擬貨幣」與「『假』虛擬貨幣即傳銷貨幣」的方法:
1.發行方式:虛擬貨幣不靠特定機構發行。傳銷貨幣由某個機構發行,並採拉人頭獲利。 2.交易方式:虛擬貨幣市場自發形成,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傳銷貨幣自己發行並自建平台交易。 3.呈現方式:初期虛擬貨幣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初始代碼中。傳銷貨幣完全不開放,由自身網站控制的。 4.是否提供原始碼連結:虛擬貨幣會在官網提供原始碼連結,公開透明展示貨幣運作機制,傳銷只顯示漲跌其他全無。 5.交易官網是否以https開頭:虛擬貨幣交易網址為https開頭,保護用戶的數據不被非法竊取。傳銷貨幣的官網、交易平台等多半沒有以https開頭居多。 評論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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